我一直以为那座城市离我很远,只有书信才可以抵达。
那是一座名不见经传的小城,我将它放在书信的另一端,一放就是二十年。
车站很新,各个方向来的不同的车横七竖八停了一地。看样子,车站离城很远,周围还是一片从由野改造过来的还没完全整理好的绿化带。
出租车、公交车排在另一个方向。我四处张望,不知哪班公交可以进入这座城市的腹地。
刚刚下过雨,天出奇的蓝,云很少,也很淡,以少有的姿态在蓝天上漫步。踏上这座城,已晚了二十年,没想到它会以这么美的姿态迎接我!
“嘿!”远远地,看见有人向我招手。我的记忆里,那个人还是大男孩的模样,寸头,高个,眼睛清澈明亮。犹豫间,那人已向我走来,步子轻快。等他走近的时候,出现在我眼前的,已完全是一个成熟男人的形象。那是一张沉稳的满含智慧的脸,下巴上的胡子茬藏在毛孔里,干干净净,头发稍微有点乱,架着眼镜,看不清眼睛是否还明亮。他上身穿一件淡黄色T恤,米色长裤微微有点发皱,身子比想象中魁梧。
“嗨!”他向我笑,脸上的汗在阳光下反着光。
我摘下太阳镜,再一次上下打量了他一翻。“好啊,真是你!咋长成这副模样了呢?”我在他手膀上拍了一下,像终于确认了老友身份似的。话已出口,我才意识到过份了,怎么可以这么说呢。
“嘿嘿!”他不好意思地搓了下手,“车在那边。”
那辆车停在警察值班亭旁边的空位上曝晒着。他从我手上拎过不算太重的行李包,领着我向车走去。
二十年,如果把当时的样子照搬过来,与现在的样子放在一起,谁会料得到时间会把一个人雕刻出现在这个模样呢?想到这里,我忍不住悄悄笑了一下。不知在他眼里,我是不是也被时间雕琢成了难得想象的模样呢?
(从车里拍外面)
车上开着充足的冷气,进去,一下子就凉爽起来。车站到市里的路很开阔,两旁的树又高又壮。湛蓝的天幕下,出现一条宽阔的江,江的对岸楼房林立,一座大桥如彩虹般横跨过去。我不断发出惊叹:“怎么可以这么漂亮!”“废话,怎么不可以这么漂亮,只有成都才敢漂亮啊?”我看他一眼,说:“成都也没这么高调。”
“干嘛?”他一边问,一边打开驾驶室的小箱子拿证。
“我要拍下来,发到微博上。”
“切,看电影中毒了吧,你以为你是汤唯啊?”
我瞟他一眼:“咋的,不是汤唯就不准发微博了?”
“你,你以前不是这么泼辣嘛!”
“是么?现在不是也挺斯文的么?”我赶紧坐直了,收紧双腿,让自己看起来斯文一点。
“嗯,还算得上斯文。”他看我一眼,转过头继续开车。
侧面看过去,那张脸和我记忆中还是蛮相似的。只是那个时候太清淡,腼腆得话都不曾多说几句。现在反倒随便了很多,可能是岁月将那些将藏在心里的小秘密彻底冲走了缘故吧,一切都坦荡荡了。
跨上横江大桥,就算来了城市的中心。桥这边的临江路这边是美食休闲一条街,光看那些店面的招牌就要流口水。我们选了靠边的露天餐吧吃饭,吹着江风,看着静静的江水,真是享受啊。
等上菜的功夫,他跟我讲眼里所见的景点。他对这个城市很熟,随便挑一处,便可说出一二三来。也难怪,这座城,他住了二十几年了,这里的一点一滴的变化都融进了他的生活。
“这是什么江?”我问。
“涪江。”
“涪江?没听过,怎么比沱江还大?”
“那是,你只知道沱江!”
“不,还知道长江、黄河。”
“以前不知道你这么调皮嘛。”
“以前那是装着,不懂了吧?”
他笑道:“你们女孩子,就是喜欢装,搞不懂。”
美食之后,他说去最美的湿地公园逛逛。湿地公园就在江边,围着江很长的一段,都是公园的势力范围。
远远地,我看到蓝蓝的天上挂着一轮白色的摩天轮,那些白色的座箱在阳光是闪着光,煞是好看!
“去坐坐?”
“好!”
有摩天轮的地方,通常是孩子们的乐园,人特别多,光是看排着的长队就完全失去了兴趣。这里的摩天轮周围没有别的游乐设备,绿树掩映的江边突兀地冒出一轮圆盘,悠闲自得地慢慢转动,好似长年守在江边有条不紊打理日子的老人。
坐摩天轮的人很少,仰天一望,几乎看不到箱里有人,随便挑一只跳上去,关门,车箱晃动着象摇篮一样。我抓住扶手,坐定,紧张地看着窗外。
在外面看的时候,觉得车厢升得很慢,蜗牛一样老也爬不上天,坐在里面,却感觉没有想象中慢,不一会儿,玻璃窗外的景变远了。江、大桥、城市林立的楼房、江边公园,形成一幅好看的画面,渐渐成形。我忍不住想看,可俯瞰时的恐惧又不得不让我迅速闭上眼睛。
“怎么不会。”
“你不是在信中还写过坐摩天轮的感受吗,还有一个什么传说,写得象模象样的。”
“不可能吧,那时?二十年前?摩天轮?我写的?”一连发出好几个疑问。
“是啊,你写的,忘了?”
“那时候有摩天轮吗?”我越发不相信起来,但他说的应该没有错。
“有吧,不然你怎么会写。”
我又在脑子里过了一遍那段手写书信的日子。其实也不是常想起,我可以很确切地说,我已经很久很久都想不起来了,只是这次因为要到这里来,这个地名才忽然让我想起似乎它与我有过千丝万缕的联系。我想起来了,这座城市,我曾收到过从那里发来的很多书信,我的曾无数次在信书上写下这座城市的名字。那些信是留在这座城?还是被带了出去?或是被一把火焚烧?尸骨在哪里?是不是可以趁机考证一下。
书信是那个年代最常用的通讯方式。电话都还不太普及,更没有手机网络之类的了。与外界的联系,只有书信来得最方便。业余时间,因为没有更多的事可做,便只有坐下来写信。我千挑万选,在一班同学中选择了几个作为通信对象,到最后,只和他保持了公平往来,从不间断。这样一直持续了三年。直到参加工作。
书信带给人的,一种被拉长了的期待。从信投进邮箱的那一刻起,就在心里默算着什么时候该有回信了,然后就会翘首以盼等着信的到来。一种感情,因为被拉长了,才有了心底的婉转回旋。而现在,一切都来得那么容易,各式各种的通讯工具,让暧昧都显得仓促了。
“睁开眼吧,到顶了。”他说。
我睁开眼,前后看了一下,果然再没有车厢在自己头顶之上了。脚下,已有万丈距离,那幅蓝天白云下的城市风景更加有画卷之感。
“好漂亮!”我说。
“远远的看,才会发现它的美!”
我被他这句话吸引住了。也许是吧,距离产生美,无论是空间的距离还是时间的距离,都遵循了这个原则。远远望去,那些过去了的时光,在你眼里竟然都比经历之时更美。人的记忆是有过滤性的,滤掉不好的,选择性地记住美好的,一步步走来,才会感到生活是那么美。
未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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