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时候看小说看电影,总会看到这样的情节:女主角失恋后,将两人的合照剪开,再点把火,把与对方有关的照片、书信统统烧掉,以此来证明一段感情的完结。
我也曾效仿过。
算不上失恋,因为那都不叫恋爱,只是人生最初的情感体验中留下的几道印痕。而这几道印痕,我曾经特别想要将它抹去,抚得平平整整的,好似什么都没有发生过。
我记日记,每天晚上睡觉前,都把这一天的经历梳理一遍,挑最值得记的事写下来。这样坚持了多年。那时,我的日记里,对那件事却是只字不提的。
我收到过那位男生的书信,不久我就把它烧了。学着电影里的样子,宿舍无人的时候,擦亮一根火柴将它烧为灰烬。信不多,用不着专门找一个地方去烧半天。火光只是一小会儿便灭了,心情平静的很,没有半点不舍,没有半点伤心难过,只有一种毁尸灭迹的快感。
很多年后,我想找到一点佐证来证明的确有过那些印痕,结果却什么也找不到。
我想,这样的清理是很彻底的。我不去记它,再无这些物证,那原本就很淡的一页,就会象能够反复抒写的纸那样,写上去的字慢慢就会消失殆尽,不着一丝痕迹。
我对往事的记忆不算好。比如现在,很多人提起童年的快乐小事时,讲起那些细节,津津乐道的,我却记不起什么。童年,只象散落的碎片,完全捡不起一段完整的视频,儿时的同学,以忆起面容的只有那么几个常在一起玩的玩伴,多数连名字都完全没印象了。刚工作那些年,我都做了什么,也是一片茫然,大好的青春时光,人家在恋爱,在跳舞唱歌,在工作与人较劲,我的青春却似乎只是留白,能记住的,便是成天关在宿舍里学习。我觉得我的稍微完整的记忆,是在三十岁以后,那以后经历的事情,才有如电影那样的带着动感的片断。
但是,某一天,仿佛是被什么触及,早年被我抹掉的那段最初的情感体验,突然完完全全的浮出水面!先是一些碎片,接着是一些画面,再接着竟然一段一段的连接在一起,象电影胶一样,活生生地在脑子里重演!
我想起那片小树林,想起空旷的操场,想起摇摇晃晃好几个小时的火车,想起公园里的游乐场所……
我想起心里的惶恐、纠结、紧张。想起每一次不平常的心跳,想起内心世界的每一个变化,想起身体的最细微的体验……
我想起我写过的信,想起我故意不写的日记,想起划燃的那根火柴……
我想起后来的那些周期性的想念,象是一场场感冒似的,沉浸其中,不愿好起来……
我忽然明白,曾经被你抹去的那一页,只是从表面上抹去了,根却藏在你自己都看不见的内心最深处,顽强的活着。
当年读三毛的《十七岁的雨季》,不懂得为何将青春叫做雨季。读席幕容的诗,不懂得为何说“生命中最不舍的那一页,藏得总是最深。”
生命中的每段经历,都是一场情理之中的意外,该来的来,该去的去,该忘的忘,该记的记,无需刻意,只需珍惜!
守一座空城,等一个旧人,等你转世而来的魂;
结一世缘份,等一次认真,等你用情至深的唇;
忘一生浮沉,等一世情深,等你前世今生的疼;
醉一局浮生,等一瞬永恒,等你不负年少的文。
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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